2019年7月,我和黄长贵为乙方,李广欣为甲方,签订军马河镇鱼库村《东沟队、西沟队》两个队大路硬化公路7—8公里,要求路面宽3米,厚度不低于18公分,每平方米水泥用量1袋。硬化路面每平方最低不低于 80元,最高不超过120元,此项工程由三份合伙完成,投入本钱由三方合作人共同垫支。硬化该路面工程完工后,应付60%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后,剩余款项全部结清。这样的合同,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投入本钱六十多万,这六十多万的本钱均为借贷他人,现如今过去六年,本钱一分也没收到,现如今无力偿还借贷的钱款,给甲方打电话说,甲方说这和他没关系,如今求助门,几十年的血汗钱不知道去找谁索要,现在只想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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