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路边公共车位收费问题,我想问一下,我买车交了购置税,保险的车船税,加油也包含了城建费和养路费,那我是不是已经有了道路使用权?要交停车费也没问题,那我交了停车费我车停在路边车位里,被撞了或者刮了蹭了有没有相应的补偿?有的话请给我出示一下,没有的话我凭什么交这个停车费?国家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那凭什么西峡县能设立?如果是政府收费的我想问有没有这个权利?如果不是政府收费的我想问其他公司或者个人有没有这个权利?收的费用政府有没有分一杯羹?过去公共车位收费群众认为不合理都不去交,现在好了,直接从ETC里强制扣费,并且不是征求群众意见,而是直接通知!这有没有损害公民的正当权益?各位市领导们可不可以给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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