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西峡恐龙园门前收费停车场车辆损害赔偿问题[编号:775138]

  王申 留言    2025-04-28 15:16:26

  本人2024年5月2日,在恐龙园收费停车场付费停车,车辆被损,因停车场摄像头无法覆盖车辆区域,致使找不到肇事者。后经与停车场反复沟通,让我先走保险,后续他们赔偿因事故导致保费上涨的部分,但是,时至今日,我的车辆马上要续保了,仍然没得到解决,和当时负责的人发微信,也不回复。我要求:一,对我的损失进行赔付,我是付费停车,停车场应尽到照护责任;二,建议相关部门对西峡恐龙园门前收费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责令整改。

  已回复
西峡县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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