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少国违法建房[编号:778640]

  刘萍 留言    2025-08-18 16:35:39

  在2024年9月,西峡县南大街刘巷马家场路口贾少国向西峡县住建局申请翻建房屋,获批建设三层。目前三层楼房已完工近1年。然而,近期他未经四周邻居签字同意,就私自再次翻建加盖四楼。这一行为不仅阻挡周围邻居采光通风,严重侵犯了相邻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而且,此次加盖行为不在其翻建证书的批准范围内,属于明显的违法建设行为。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贾少国加盖四层,无规划许可证,无施工证,无任何安全措施,学生放学后,学生及行人通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建议由政府牵头住建局安全监督部门,执法局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拆除已加盖的四楼实墙并制止贾少国的这一违法行为,维护邻里间的公平公正和城市建设的有序性。 恳请西峡县人民政府尽快处理上述问题,给周围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期待贵部门的积极回应和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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