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西育才学校违规降薪,恶意逃避社保责任[编号:782061]

  候朴朴 留言    2025-11-28 19:19:08

  未经双方协商,私自降薪。育才学校与教师合同签订时,均未在指定日期签订,(例如在11月25号才给员工签订合同,却强迫要求签订7月1号),而且每次要求填写时间只能签订一年,从9月1号到第二年的8月30号,每年都在合同条款上不断更改,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以前的合同中明确要求了基本工资,但是在24年开始变更为基本工资中包含有社保部分,但是各类招聘信息中并未标明,而是在上班2个月以后才在签订的合同中说明。 2、合同时间随意变更,从未准时准点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3、针对社保,以前要求职工必须交20000元押金与自己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三年,才会给予办理,三年内如果离职押金不退,否则强迫职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但是在今年9月份国家实行新的社保政策以后,不再允许任何职工交押金。因为学校单方面宣布所有未交押金的职工底薪扣900,交押金的职工扣完之后,再额外补助600元,相当于扣300元,将同样的职工分为了三六九等。 4、单方面降薪以后,育才学校教师的最高的基本工资也才1400元,远远低于南阳市西峡县的最低工资标准。 5、降薪900元,个人部分再扣387.14元,等于说社保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学校没有任何缴费,反而却说以前发的基本工资中一直都包含有社保,但是在以前的合同中从未表露,而且在24年签订合同之前从未提前告知职工。 6、在2025年11月25号通知签订合同中,要求时间书写为25年7月1号26年6月30号,而往年的时间均为9月1号到8月30号,以方便它单方面解聘。而自己要求解聘甚至要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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