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人,该归何处[编号:676533]

  魏丽丽 留言    2019-05-18 22:31:08

  我是淅川县九重镇丹阳村七组146号居民魏丽,《我原是淅川县香花镇杜寨村11组村民,于2002年农历10月18跟淅川县九重镇丹阳村七组唐海燕结婚,婚后户口随即迁入该村组并生育(一儿一女)因婚后多年感情不和,且对方无修复意愿,无奈离婚,离婚后我拿着村开分户证明重新分户,户号为6041453,因为这次动迁,我已离婚,又另立门户,娘家回不去,本村在没份,我要是再不力争的话,我的余生可真的成了他们口中所说的那种黑户口,挂户口了,暮年之后,你们帮我想想,那时的我《葬身之处》又能该归于何处呢 我毕竟在这村生活了十六七年,户口又本村,我又没另寻婆家,国家政策好,跟上这次动迁,我想你们也不忍心看着你们所管辖区的一个中年妇人,合法公民,三四十岁个离婚女人,还居无定所,借宿亲戚,无处安身,真心拜托上级领导费费心,让一个中年妇女能有个安身之处……迫切希望领导能给于解决,让我有个安度余生里栖身之处,我不是走投无路,我是不会给政府添麻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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