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淅川教育部门: 您好! 现就淅川县一高自8月违规开学以来我校高一校长要求新进教师在下班后晚19-21点集体坐在班里备课一事进行举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事项 我校校长无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制要求高一新进教师在下班时间集体坐在班里备课交流,且并未说明持续时间,终止日期,即便是新进教师培训,也应该说明时间,是两周还是多久,难道新进教师,半年、一年、两年内都要如此???严重侵占了我们的休息时间和个人生活空间。此行为违反了《劳动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学校应有的人文关怀和教职工权益保护原则。此外,这种长期的额外工作安排,学校并未给予任何合理的报酬补偿,这也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获得合理报酬的规定。 二、事实依据 校长通过微信/口头指示等方式,明确要求我们在下班后晚19-21点集体坐在班里备课交流。 该加班行为未经教职工同意,默许为强制性行为。且针对未去教师,进行记录,形同打卡。长时间的加班严重影响了我们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导致我们无法充分休息和准备第二天的教学工作。 三、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以及《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教师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我校校长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即便劳动法形同虚设,我还是想问,既然是学校校长,管老师像管学生,管学生像管畜生,老师加班工作毫无权益,是否合理? 四、请求事项 鉴于上述情况,我请贵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我校校长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恢复我们的正常休息时间和个人生活空间。同时,希望贵部门能够加强对学校教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感谢贵部门对我们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关注和保护! 此致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教体局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查,县一高新进教师于8月底到岗,8月31日学校开学后便走上教学岗位,没有时间进行岗位培训。为了提高这批新进教师的业务能力,学校组织教师开展了为期10天的岗位培训。鉴于白天教师要上课,所以把岗位培训时间定在晚上19点20—21点,并且部分没到的也没有强制要求。9月20日,岗位培训已经结束。并非如网民所说被要求加班备课。
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各位网民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学校将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改进提升,营造温馨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