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烟草公司淅川县分公司藐视法律,违法用工,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自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以来,淅川县烟草局一直在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我不一一举例条款了。本人2015年9月起在淅川县烟草公司物流配送部工作,任送货员。在该岗位工作至2018年10月8号国庆后,时任淅川县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经理刘洪坡告知本人公司机关办公室缺少司机,调到公司机关担任司机职务,后在该工作岗位持续工作至”2024年9月15日“,加上引号,是因为9月15日刚好是中秋假期,节后到岗被突然告知合同到期不续签不用再来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公司分配驾驶的车辆,均以换了他人,工作群也在当天被踢出,在此之前,本人毫不知情,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提前通知,或者书面辞退,直接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力,无法参与工作。兢兢业业工作九年,除了基本工资以外没有享受到任何待遇与福利补贴,严重违反了上述列举的法律条款,严重侵犯了本人及其他共同工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期间多次请求公司领导遵守法律,依法办事。都被单位领导以”劳务派遣“为由推辞。实际上淅川县烟草公司的种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劳动法规,属于非法劳务派遣,逆向劳务派遣,你淅川县烟草局赖得掉吗?为维护我本人及其他受到不公对待同事的合法权益,特向领导说明以上情况。望领导依法办事,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以上反映情况,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