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下午15.36分左右本人因身体不适,临时停车(豫RF88765)公共厕所对面,仅仅五六分钟,交警赶到现场没有任何通知直接出具处罚单,本人返回现场46分返回现场和交警沟通驶里,交通警察说管不了,我们只管录入,请领导们看看淅川交警就是这样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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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反映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经调查,该车辆存在违停行为,违法事实清楚,但是赵先生反映的时段没有违停的违法行为。同时,泊车位以外禁止停放车辆,请广大市民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