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幸福社区私自修建停车场擅自设路卡,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编号:770036]

  刘娜 留言    2024-11-28 12:17:24

  淅川县幸福社区私自修建停车场擅自设路卡,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淅川县幸福社区在没有公开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在进口处安装了道闸,只允许缴费居民车辆进出,其他的住户车辆和需要紧急救助车辆无法停进入,极大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日常出行。 刘女士反映,经打听得知社区私自安装道闸建成了停车场后,小区有车的居民便要求要在此处停车,幸福社区霸占部分公共区域,供社区和社区负责人自己停车。剩余还可停放13辆小轿车,每车收取800元/年。社区要求停车收费,收的钱到哪去了?违规收取停车费,背后是否存在微腐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对违规收取停车费延伸出的停车收费资金流转问题开展调查核实。 对于幸福社区停车场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同意?是否合规合法?该停车场是幸福社区设置的,目的是避免外来车辆乱停乱放妨碍附近住户车辆进出,据目前了解的情况,相关部门并没有收到申请设置停车场资料。 这个停车场道闸所处位置是附近村民的日常生活通道,更是附近唯一的消防通道。幸福社区未经审批擅自安装道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的相关规定,希望有关部门限期拆除。

  已回复
淅川县政府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商圣街道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的幸福社区未公开征求居民意见设置道闸,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日常出行收的钱到哪去了的问题。

网民反映的停车场位于人民路幸福社区后院内,为淅川县房管局所建,俗称房产12号楼小区。因年久失修且长期无人管理,近两年该小区居民经常到幸福社区反映:院内路面坑洼不平,每到下雨积水严重,很多非院内居民的车辆在院内乱停乱放,占用院内的消防通道及急救应急通道。

社区本着为民解忧,为居民办实事的工作原则,通过一事一议向上级部门审请小区下水道管网改造及路面硬化项目。开工前期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宣传小区改造目的和方法,并收集居民意见。后于2024年7月9日,社区召开关于小区改造居民代表会暨改善人居环境议事会(房产12号楼共有36户,其中4户是房产的公租房,1户刚搬走,剩余31户常住居民。幸福社区提前上门通知一户最低一名代表到社区参会),当时实际到场居民代表30人,并邀请房管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经多番商议及大部分居民代表认可后最终确定改造计划。考虑到停车棚建造、充电桩安装,车位规划线、路口倒闸都需一定费用,居民同意停车收费,每车首年800元,不足部分由社区补贴。根据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对此事在社区公示栏公布七天,居民无异议后,社区执行改造方案。

该小区后方是居民区,社区特意留下两个出入口,一个人行通道,一个车辆通道,对居民区的车辆登记,并输入闸口的电子系统,登记时由社区工作人员告知,车辆从小区经过,但不能在小区内停放。

此次改造费用:下水道管网改造及路面硬化由一事一议项目财政转款拨付,充电桩 1000元,停车棚6600元,倒闸5000元,车位规划线1560元,共计14160 元。另:自9月1日起由南阳市鼎盛环卫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小区进行保洁。保洁费用为9600元/每年。(次年将根据保洁费用收取车位服务费)  

二、关于幸福社区停车场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同意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无物业服务管理的老旧小区,由属地社区实施托管。此次改造属房产12号楼小区内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是幸福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的民生工程,是社区本职工作,并非停车场建设,不需向建设部门报批。

三、关于幸福社区霸占部分公共区域供社区自己停车问题。

幸福社区在该小区院内有4间车库,属社区固定资产,由于该小区面积有限,在不影响消防、120救护车通行的情况下,社区奔着“群众利益优先”的原则,规划了13个车位,13个车位全部供居民使用,将社区固定的4间车库门前空地最小化(总长:10M总宽:3.8M)做为车库出入口,这个区域是车辆进出车库时的必经之路。因社区时常需要接受各级单位的临时性检查,由于车库出入口面积小,导致车辆不好入内,偶尔在不占用应急通道的情况下,临时停放于社区车库出入口位置,但不存在霸占公共区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