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在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同年开始起由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扣缴个人社保,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年底按期缴纳社保;于15年12月转入淅川县福森房地产开有限公司,次年起便由淅川县福森房地产开有限公司扣缴个人社保及缴纳本人社保;本人于2021年9月离职转入其他单位,现公司在统计累计工作年限中,查到本人自2016年1月至2021年9月中单位欠缴本人社保,导致无法计算累计工作年限,无法享受带薪年假,现向主管部门申请,要求淅川县福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本人单位的所欠缴金额,并给与答复,至此感谢!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税务局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您于2025年1月8日反映淅川县福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您个人社保费问题,要求解决。我们于2025年1月9日受理,并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该企业已有税款所属期为2016-01-01至2021-09-3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特殊缴费计划,我局已与淅川县福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并由企保部门发出社保费缴费督促提醒函。该公司已知晓该事项,前期已就欠缴社保事项向县政府汇报,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职工的养老保险欠费问题,维护职工权益。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淅川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