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生职业素养极差[编号:771686]

  闫保军 留言    2025-01-16 09:34:25

  1月15日晚上九点左右,孩子发高烧,去淅川县第一人民医院看病,遇到急诊医生贾红果,抽血检查完之后,就拿给我们一张诊疗方案选择知情同意书,什么也不说,就让家长签字,我们家长要是懂什么方案治疗最好,我们还来医院干什么,然后询问方案,医生就说上面写着,自己看,也不给家长介绍什么方案最优,如何治疗最好,就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就想问一下职业素养呢,医生医德呢,完全推卸责任,那当的什么医生呢?简直是霸王条款。

  已回复
淅川县政府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卫健委办理,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2025年1月15日晚20时前,患儿由其母亲和另外一名亲属陪同到淅川县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儿科病区就诊。值班医生贾红果接诊,家长代诉患儿发热(发烧),口服对乙酰氨基酚和健胃消食口服液后仍发热。值班医生考虑近期甲流流行,建议完善血常规和流感病毒检查。检查结果提示白细胞计数高,流感阴性,考虑是由细菌感染引发的病症,已达到住院标准,告知家属患儿病情须住院治疗,家属表示同意。

为使患儿得到快捷、及时的治疗,值班医生在采集病史、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此时家属未缴费,医师告知其后续补上费用)即通知值班护士王*为患儿用物理降温仪进行物理降温,并开了退烧药由家长取药。随后贾医生将患者入院必须签署的相关医疗文书交给患者家长,让其认真阅读,使其对患儿的病情、所存在的风险有所了解,对医生给予的治疗方案予以选择。为患儿做好物理降温后,家长抱孩子到医生办公室告知医生对要签署的诊疗方案知情同意书有异议,医生表示根据要求和作为医生的义务,需要提前将救治患者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告知给患者(家属),作为患儿监护人有必要了解治疗方案,医生也需要在得到患者签字同意后才能实施治疗,对此患儿家长表示不理解,说医生是推卸责任,对医生不信任,拒不签字,拒绝配合治疗,并不顾儿科医护人员及院医疗总值班的极力劝阻,执意带患儿离院并欠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处理意见

1、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县医院将认真反思,深入剖析成因,对医务人员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培训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拒绝生、冷、硬、横、推。为此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对责任医生贾红果提出严厉批评,予以核减当月绩效200元。

2、患者或家属有选择医疗机构、医生的权利,告知患者病情、医疗风险、诊疗方案是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患者或家属应对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诊疗行为应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否则将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县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照单全收并积极整改。对投诉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我们予以充分尊重,并欢迎继续监督、积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