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贫困户人员自从搬进社区后近年来麻烦不断。 1、贫困户补贴6万元交给村委后,用于统一盖房,将原住房屋推倒复耕,当搬进所谓的社区后,就有人来索取房屋超面积的钱,这个村委也并未告知有此项费用,只是一味的让搬进来住。 最近一直又出了一项征收贫困户居住在社区的地皮钱,一年800元,下一年了村支书说以后再说 2、关于用水问题,搬进来前几年村委并未谈及贫困户饮水收费问题,群众对于这事情一概不知,也没有相关的文件公示,去年夏天停水频繁,甚至时间持续一二周,住户去到很远的地方拉水,后协调每家出300元,这个收费合理吗?至于下一年又无法得到用水保证,该向谁说? 3、关于社区住户建房问题,30余家住户住在一层的平房里,部分家庭人员多,脱贫攻坚已然结束,住户想再盖一层,村里不让盖,这是怎么回事? 总之,我想问一下领导,贫困户居住在这样的不断的有收费问题且搬进来前全然都不告诉大家事实和问题的社区的该怎么办?就像住在出租屋一样。以上这个收费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红头文件和规定?真的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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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情况
1.根据《淅川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淅脱贫组〔2017〕25号文件精神,饶营村对危房户、特困户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社区,占用饶北、彭西、彭东组三个组土地48.4亩,建房户每户宅基及道路按8分地进行分摊置换。社区于2016年规划启动,2017年动工实施,截止目前已建设36户。按照2017年县危房改造政策,翻建房屋建筑面积3人以上户人均不超过18平方米,每平方700元补贴标准。
反映人全家5口人,补贴面积90平方米,实际建筑129平方米,超出面积按每平方750元,由农户直接交施工方。2016年-2023年,每亩占地租地款由饶营村村委兑付,因2024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土地流转,饶北等三个组群众强烈要求占用的土地置换到位。饶营村支部村委多次召开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研究商议可行方案,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025年2月22日,饶营村召开社区入住群众和村组干部会议形成一致意见:结合社区建设的原方案及实际情况,社区入住群众自2024年秋起,每户可置换8分地或每年交纳640元(每亩每年800元)租地款。农户对危改政策和入住社区,不存在不知情。
2.社区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深水井、无塔罐、管道等自来水设施。自社区建成至2023年,考虑到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用水产生的电费,全额由饶营村村委兑付。饶营社区11户饮用自来水,2024年用水电费,个别月份高达上千元,最低月份500元,村委实无力承担。
2024年8月20日,召开入住社区群众会议,商议解决办法。经共同商议,自来水饮用户每年每户交纳300元水费,不用自来水户无需交纳,差额不足部分由饶营村委兑付。
3.根据《淅川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淅脱贫组〔2017〕25号文件精神,翻建施工,原则上只允许建一层,入住3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目前,农村社区农户申请加层扩建,需县级国土部门备案批准,镇级农业村镇部门登记批准。目前,镇村正在与县有关部门主动对接,完善社区土地手续。
二、问题反馈
2025年4月13日,2025年4月16日,镇村干部分别与反映人进行微信、电话联系,对相关政策和问题原因事由进行沟通,对方表示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