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在淅川新建路与三环路交叉口的一位普通居民,位于我们楼下的一个饭店名叫红焖羊肉丹江鱼,夏天店外摆了一个露天夜市摊,每天晚上都有喝酒的人,吵到凌晨一两点钟都是常有的事情,严重影响了我们的休息,导致家里的学生睡眠质量严重下降,影响第二天上学!邻居们也是受其影响痛苦不堪,邻居们拨打报警电话,警察自始至终也没有出警来制止扰民行为,不知道是老板的关系大,还是这事儿根本不在警察的职责范围之内,根据《噪音污染防治法》第87条:露天烧烤经营者若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可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最高处一万元罚款!望领导能关注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饭店四周都是居民楼,凌晨产生的噪声是可以通过楼墙反射,声音比白天更大!我们认为饭店在十点后可以把客人移至店内用餐,以此来减少扰民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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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上集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到反映区域新建路与三环路交叉口红焖羊肉丹江鱼,与该店负责人进行沟通,告知其晚上经营期间噪音已经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特别是晚上9点半以后不要再因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该店负责人表示积极整改,经营期间将劝导消费者不要大声喧哗,并劝导顾客到店内用餐,不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目前,上集派出所巡逻民警已加强对该区域的巡逻频次,一经发现噪音扰民现象,立即进行劝改。同时,也建议反映人若发现噪音扰民现象,也可及时拨打报警求助电话110,辖区民警会及时到场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