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想咨询淅川县乡镇教师进城职称转评的事项:2023年在乡镇已经取得了农村中小学一级教师(业绩条件均符合城市晋级职称的标准),选调进县城之后要进行职称转评(从农村中小学一级教师转为城市中小学一级教师),在转评时要继续申报、答辩。在申报环节中,业绩条件的各项证书是2023年之后取得的才能用?还是2023年之前取得的(申报农村中小学一级教师时用过的)也可再次使用?恳请领导给一个准确的答复,谢谢!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教体局办理,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067号)第五条规定“农村学校教师按定向评价的农村教师评价标准评审通过的职称,仅限农村学校使用,调入城市学校须依程序转评”。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岗位、不同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应在工作经历中予以实事求是体现,在不同岗位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工作业绩合并计算”。并结合该网友已在农村晋升中小学一级实际,现调入县城学校后,需要根据城市教师晋升中小学一级业绩条件要求进行职称转评。依据南阳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政策解释和工作惯例,优质课表彰需在新任岗位上重新取得。
如对上述政策有何疑问,可及时咨询所在学校的专干,或到教体局职改办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