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河镇部分路段非法处罚临时停车问题[编号:776862]

  杨献红 留言    2025-06-19 11:40:29

  尊景的领导你好,我是淅川县铝业集团下岗职工,下岗后自谋生路送点货补贴家用,最近,开一二手小货车拉货送货,最近在金河镇的一桥路段和金政路路段,频繁被拍到违章并罚款,一共四个违章八百元,差不多是我干十天的工资,此路段并未明确标识不能临时停车,,同时在记录违法停车时也并未短信告知,感觉这纯粹是为了罚款而罚款,过渡执法,不能打着执法的旗号成为某些人或群体敛财剥削的工具,望领导能够体恤,万分感谢!!

  已回复
淅川县政府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公安局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接反映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经公安交警大队核实,该路段有禁停标识标牌,停车位以外禁止泊车。车辆属于二手车辆,未按要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绑定手机号码还是原车主的联系方式,导致无法接收短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