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业名义申请,用民用合表电价给全县的电车、出租车充电,并收取服务费,给我们正规经营用商业电开设充电站的构成不正当竞争。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供电公司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汽运公司院内高压充电桩,户名为淅川县伟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户号为415000184XXXX,投运日期为2024年11月5号,执行电价为大工业电价,无合表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