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城管局: 我是淅川县“好想来”食品连锁商户,怀着无比焦虑与愤懑的心情,向贵局实名投诉近期淅川县内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以及相关部门监管严重失职的问题。这些共享电动车肆意乱停乱放,不仅严重影响我店铺正常经营,更衍生出一系列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城市秩序的恶劣后果。 我恳请贵局彻查此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还淅川市民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一、共享电动车违规投放及乱象的具体表现 (一)违规投放,扰乱市场秩序 据我观察及了解,近期淅川县内突然出现两个全新品牌的共享电动车,这些车辆未经合法审批便擅自投放市场。依据《淅川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共享电动车投放相关管理规定,共享电动车企业进入淅川市场,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详细的投放计划、运营方案、停放管理措施等材料,并获得审批许可。然而,这两个品牌的共享电动车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公然违规投放,严重扰乱了淅川县原本就脆弱的共享电动车市场秩序。这种无序的市场竞争,不仅损害了合规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后续的管理埋下了巨大隐患。 (二)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店铺经营 这些共享电动车被随意停放在我店铺门口,大量车辆堆积,形成一道“围墙”,将顾客与店铺隔绝开来。以往,顾客能够轻松便捷进入店内选购商品,但如今,店铺门口被共享电动车层层包围,入口被堵塞。顾客即便有购物需求,也因车辆阻碍难以进店,导致我店铺客流量急剧下降,销售额与去年同期相比锐减 40% 以上。原本依靠稳定客源维持生计的小店,如今面临着经营危机,员工工资发放困难,房租缴纳也成了难题。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情况持续存在,让我对店铺的未来发展充满绝望。 (三)侵占公共道路资源,危及公共安全 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已蔓延至城市各个角落,大量车辆侵占盲道、人行道,甚至违规停放在机动车道上。盲道是视障人士出行的重要保障,然而,如今盲道被共享电动车占用,视障人士出行时一旦误入,极有可能摔倒受伤,甚至遭遇交通事故。人行道被车辆占据后,行人被迫走上机动车道,与车辆混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在机动车道上随意停放的共享电动车,更是成为道路上的“隐形杀手”,阻碍车辆正常通行,容易引发交通堵塞和追尾等事故。此外,这些共享电动车无车牌、无头盔随意放置在路边,车辆缺乏有效监管,无法确定使用者身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难以进行责任追溯和调查处理,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隐患。 二、相关部门监管失职、不作为的质疑 (一)未履行审批监管职责 在共享电动车违规投放这一问题上,相关部门明显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按照规定,共享电动车投放前需经过严格审批,相关部门应核实企业资质、运营能力、管理措施等多方面内容,确保投放行为合法合规、有序可控。然而,此次两个品牌共享电动车的违规投放,暴露出相关部门在审批环节严重缺失,对市场准入监管不力。究竟是审批流程形同虚设,还是存在故意纵容违规企业的行为?相关部门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 (二)日常巡查管理缺失 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在这期间,相关部门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严重不到位。如果相关部门能够按照规定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和督促整改,这些乱象本可以得到有效遏制。但实际情况是,乱停乱放现象愈演愈烈,相关部门却始终没有采取实质性的管理措施,这种不作为的态度,让市民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了极大的质疑。 (三)疑似存在利益输送 在共享电动车违规投放及乱象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不禁让人怀疑相关部门领导是否存在收取贿赂、以权谋私的行为。为何违规企业能够无视法律法规,顺利将车辆投放市场?为何在市民多次反映问题后,相关部门仍然无动于衷?这些疑问背后,是否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利益关系?如果相关部门领导与违规企业存在利益勾连,不仅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更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三、投诉诉求 (一)立即清除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车 我强烈要求贵局立即采取行动,对淅川县内违规投放的两个品牌共享电动车进行全面清除,责令违规企业限期收回所有车辆,并对企业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从根源上解决乱停乱放问题,还淅川市民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建立健全共享电动车长效管理机制 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贵局应会同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结合淅川县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共享电动车管理办法。明确企业的准入条件、投放数量、停放区域、管理责任等内容,加强对共享电动车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和违规处罚制度。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如电子围栏、智能监控等,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准度,实现共享电动车规范有序运营。 (三)赔偿商户经济损失 由于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导致我店铺经营受损,我要求相关部门督促违规企业对我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包括因客流量减少导致的销售额下降、为应对车辆阻碍而额外支出的费用等。我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此次共享电动车违规投放及乱停乱放问题,已对淅川县的城市形象、公共安全和商户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我坚信,贵局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部门,一定会秉持公正、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我的举报,积极采取行动解决问题。我期待贵局能够尽快给出调查处理结果,给广大市民和商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投诉人:好想来品牌零食市场部 联系方式:400-010-7777 联系邮箱jiamengjubao@vanchen.com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7/7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城管局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前期我单位在日常巡查中已发现淅川县城区范围存在违规投放共享单车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于2025年7月5日开始,组织执法人员联合交警部门对城区违规投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并证据保存。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清理并证据保存违规投放共享单车150余辆。
根据《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淅政纪〔2025〕4号)对城区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研究意见,“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监管和行政处罚事宜,采取“人防+技防”的形式进行严格监管。城管局要对影响道路通行的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早发现、早制止,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及时通告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行业监管等工作,推动出租车行业规范管理和信访稳定。县淅富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一轮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项目运营和管理,优选企业入驻及运营监管等工作,确保企业承诺投资项目落实到位、税收落地、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下一步,将持续组织城管、公安、农投公司做好共享单车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规投放行为,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六整治六提升”活动,对合规投放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予以全面治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