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25年1月,本人在青岛胶城建设集团,南水北调陶岔渠首,土建维护单位工作,2024年12月-2025年1月25日工资至今未发放,投诉到南水北调管理处、淅川县劳动局,均协商未果,后投诉至淅川县仲裁院,仲裁员受理后,已发送开庭日期,后未曾询问过的情况下,告知我,被告方无人受理,仲裁申请需退回,让去法院起诉,并未按照,被告方无人受理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予以继续开庭审理。希望政府领导严格审查,让普通群众血汗钱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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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仲裁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反映人联系,向其解释不能缺席判决的原因,反映人表示理解并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