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淅川县人民路(月亮湾)六楼小产权房。2025年7月21日,天降暴雨,因七楼屋顶鼓面炸裂,雨顺着满墙流,渗到七楼(七楼房屋是空的,毛坯房,入户门平时都是锁着)渗到七楼后,又渗到六楼,导致我家卧室多处漏水,屋顶和墙壁严重被毁,家具被水泡坏。联系小产权房建房主陈金英,陈金英说管不了,说七楼那套房子已经卖了,但是没七楼的联系电话,让联系七楼的亲戚,七楼的亲戚说七楼房屋买了但不住,漏水不管。现在,七楼屋顶鼓包很严重,一下雨就漏水,急需大修缮,急需解决为盼。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上集镇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一、处理情况
在核实相关情况后,新宜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该幢房屋第七层的住户,因长期无人居住,无法获知和确定购房人信息,无法与该房主取得联系。
随后,新宜社区工作人员又与该幢房屋的建设方陈某(即原开发人),建设方陈某却表示该套房屋(即第七层的房屋)已售出10余年,相关维修事宜不在其职责范围内,故建设方陈金英对相关问题不予理会。
二、处理结果
由于该幢房屋系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私下买卖行为无相关法律依据。同时鉴于相关屋顶渗水导致房屋受损事宜的特殊性,已经涉及到民事诉讼纠纷经济赔偿事宜,属地在多次协调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无法明确界定责任归属,导致无法化解此事。
当前,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与反映人会面沟通,也已通过电话向其反馈了相关工作情况,反映人表示理解。
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诉讼途径寻求帮助和解决,由专业部门判定责任归属后,可积极进行民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