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东方学校肆意扣除教职工工资[编号:780992]

  陈 留言    2025-10-29 22:12:46

  1.淅川县东方学校以请假为理由扣除教职工工资,请问根据淅川县事业编假期工资计算条例:‌1.累计≤20天或单次≤15天‌:工资正常发放,不受影响。 ‌ 2‌.累计超过20天或单次超过15天‌:超出部分按原工资的70%发放。 ‌ ‌3.累计超过30天‌:超出部分按基本工资的50%发放。 ‌ ‌4累计超过60天‌:超出部分停发工资。 ‌ 仅仅请假一天就被扣除工资,并且扣除的是去年应当发放的乡补,请问是何理由? 2.按照 南阳市的规定,实行双减政策以后,学校应当向教职工发放延时服务则安泽费。可东方学校的延时服务费仍旧以双减前的标准发放:第一节夜自习四元。第二节夜自习六元。按照没周两个语文三个数学的标准来算,每人,每月的延时服务费仅有120-150元远低于其他学校的延时服务标准。 3.学校承诺每月向教职工发放一定的绩效工资,但后来这个工资变为了每学期一发放,如果有请假情况出现,则按规定扣除相应绩效工资,所以既然已经扣除了绩效工资,那么相应的县财政发放的各类补助为什么要再次扣除?

  已回复
淅川县政府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教体局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一、关于请假扣除工资及乡补的问题

经核查,该校9月份乡村补贴发放过程中,对杨老师、张老师等3位因请假1-5天的教职工及1位列会请假的郑老师,存在扣除工资渠道不规范、标准不符合省市县人社部门相关规定的问题。对此,该校已在10月30日当天全额退还四位教职工被扣除款项,并逐一开展谈心安抚沟通,取得了教职工的理解与认可。下一步,该校将严格对照省市县人社部门关于请假期间工资管理的相关办法,全面修订完善校内请假工资管理细则,明确规范扣除标准与操作渠道,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延时服务费发放的问题

该校为民办公助性质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延时服务费仅对周边走读学生在学期末收取,教职工延时服务费由学校先行垫支,实行“收多少支多少”原则,实际发放中常出现学校补足差额的情况。以2025年春期为例,该校共收取延时服务费40740元,同期为教职工发放延时服务费45527元,学校额外垫支4787元。后续该校将结合政策要求、办学实际及周边学校合理标准,进一步调研优化延时服务费核算与发放机制,充分保障教职工权益。

    三、关于绩效工资发放及补助扣除的问题

经核实,该校绩效工资发放方式由“每月发放”调整为“每学期发放”,且对请假教职工按规定扣除相应绩效工资。针对反映的“县财政发放各类补助重复扣除”问题,该校已全面排查核算流程,明确县财政补助与绩效工资的扣除界限,杜绝重复扣除情况。后续将进一步细化薪酬核算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工资补助发放合规透明,及时向教职工做好政策解读说明。

    10月31学校已与涉及的四位教职工完成谈心沟通,相关同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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