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上半年在淅川县林业局承接淅川县金河镇金汇社区绿化工程,工程包含苗木,人工工资,工程竣工后经淅川县林业局验收,工程款结算为18.7万左右,2022年度拨款15%,2023年度拨款15%,剩余70%至今未付,2026年2月5日反映后,林业局一位负责人对接说给解决,后负责人联系不上,打电话不接。 因本人也是贷款干的,现诉求淅川县林业局支付剩余70%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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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于2022年上半年承建林业局组织实施的淅川县金河镇金汇社区绿化工程(含苗木栽植及人工工资),该项目已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总额为18.7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30%(其中2022年度拨付15%,2023年度拨付15%),剩余70%尚未拨付到位。反映情况属实。林业局安排专人对接,向当事人解释说明了情况。目前,林业局根据年前县财政资金保障情况,正在完善拨付手续,先行拨付约5%的资金,以缓解施工方资金周转压力。
下一步,林业局将持续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根据全县财政资金统筹保障情况,力争尽快解决历史欠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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