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编号:784502]

  苗统 留言    2026-02-06 22:43:15

  内容:本人,苗统,自2010年5月-2019年10月在南阳市肿瘤医院上班,2012年办理人事代理。2016年在南阳张仲景医院工作半年后返回南阳市肿瘤医院上班。目前在南阳市中心医院工作。 诉求: 一、2010-2012年未见缴纳养老保险金,请南阳市肿瘤医院人事科王珂(负责人)解释,按照劳动法,是否应该为我缴纳对应养老保险。 二、2019年10之前,我只有2012.3月-2014年12养老保险金。 三、2016年本人发现养老保险金未缴,连续3年向人事科负责人王珂,咨询是否缴纳,都给我答复已经缴纳让我自己到人社局查询,每次答复后我去行政服务大厅咨询,均未查到。3年反复30余次,“跑断腿”。人事科王珂本人均未去查实。提出问题不为员工解决问题,提出问题不去核实,均以人社局系统有问题推辞,总是让再等等。比去政府部门都难解决问题。2017年我发现医院其他员工均可查询到结果后,仍反复推脱,恶意刁难,不去核实,不解决问题,以社保系统原因推脱,难道系统就偏偏为我坏了而不交。 四、2023年我反复催促后,若再不查实,不然举报她,她才核实,核查结果未为我缴纳养老保险金,仍以人社局系统问题为由,甩锅人社局。 五、目前导致我以专业技术最低级缴纳各项保险。 六、目前仍不能补缴养老保险,甩锅给南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财务科、南阳市人社局。 七、已经10年仍决绝不了我的问题。 举报: 一、原南阳市肿瘤医院人事科负责人王珂,因自身工作原因,不办事,各种推诿,恶意刁难、甩锅,从不承担责,工作性质恶劣,严重侵害本人权益,请查实。 二、请王珂补齐所欠养老保险。 三、3年因其工作恶意推诿,造成我工作以来后续各项损失,由王珂本人赔偿。

  已回复
市中心医院回复:
  

接到实名举报件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对苗统社保及缴纳情况进行梳理和查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首次辞职,苗统错失社保账户转移机会
苗统,男,2012年3月参加工作,系原南阳市肿瘤医院人事代理人员。该同志2012年3月开始随南阳市肿瘤医院帐户在南阳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交纳养老保险,2016年12月5日个人首次申请辞职并断保。
2016年12月辞职前肿瘤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含苗统)在南阳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交纳养老保险,2017年1月按照社保部门政策,原肿瘤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全部由机关事业帐户转至肿瘤医院二户(企业保险账户),按政策辞职并停保人员不在转移范围。苗统因当时已辞职并停保,错失社保账户转移机会。
二、苗统二次入职期间社保缴纳正常
2018年苗统再次入职肿瘤医院后,为其办理了续交各种社会保险手续,社保费随肿瘤医院职工同步缴纳。2018年和2019年年度基数申报时均有苗统的参保信息。
2019年9月苗统二次辞职并办理了停保手续。
三、南阳市社会保险新老系统转换过程中出现异常
2023年苗统研究生毕业后应聘入南阳市中心医院工作,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发现该同志工伤、失业两项保险为正常缴存并有明确计费,养老保险虽有苗统的个人账户但未查到实际产生的费用,出现此情况后,肿瘤医院综合办人事专干王珂即多次到南阳市社会保险管理处问询,并反复核对当时缴费台账,均未找到切实的原因,保险处工作人员答复出现这种情况极大可能是在新老系统转换过程中出现的漏征缴和计费,同意由原单位南阳市肿瘤医院为其补缴。
此情况肿瘤医院综合办人事专干王珂已多次向苗统解释,苗统本人也到南阳市社会保险管理处查证属实。
四、苗统原始点转移补缴工作已随肿瘤医院现有职工同步进行中
在为苗统办理补缴保险的时,按照南阳市社会保险管理处为原始点不符合新制度参保人员统一办理转移补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原肿瘤医院原始点人员(含苗统)参保信息,与南阳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对逐人逐月缴费情况反复核对、整理材料补充并完善手续,于2025年9月由南阳市社会保险管理处下发了对市肿瘤医院符合条件的110人(含苗统)的转移征缴计划。
经市肿瘤医院综合办申请和南阳市中心医院逐级审核、签批,同意此项费用随南阳市中心医院一起拨付并同月缴纳(详见2025年9月16日《南阳市肿瘤医院关于各种社会保险拨付的申请》),待该费用拨付到肿瘤医院账户后,由肿瘤医院综合办统一补缴。
五、经查证,无信访件中所述的系列违规情况发生
在此期间,苗统反复到肿瘤医院综合办问询,肿瘤医院综合办负责人及社保经办人王珂多次耐心详细解释未办理原因,并反复承诺随肿瘤医院职工统一缴纳办理。
经查证,经办人王珂不存在举报信中推诿、恶意刁难、甩锅,不承担责任,侵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