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阳市二院儿科门诊看病后,去药房抓药,就诊卡上余额不足,药房工作人员说可以刷卡支付(刷卡显示小票上名字为某药店)然后去结算开票时,工作人员说这部分不给开门诊发票,导致患者无法通过商业保险理赔报销,请领导帮忙调查下这个情况,为什么刷卡机器不是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而是药店的名字?如果这两个名字是一家,为什么不给开门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