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好,今天我要反映一个我亲身经历并且可能与其他很多患者有关的一件事情。 前天晚上(2019年5月7日)我在家吃饭时不小心鱼刺卡喉,于是和家人一起到南阳中心医院住院18楼的耳鼻喉科看病(大约20:40左右到的科室),值班医生先用仪器看了两次,说是看到鱼刺时隐时现,还说得两百块钱取出鱼刺,我家人就顺便说多少钱也得做呀(因为都想着这是医院的收费标准)。于是医生让我去了看病房间的一个小隔间里躺在操作床上(这期间还跟我说我的喉咙短可能比较难取),大概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鱼刺取出来了,还让我自己拿着看了看。鱼刺取出来了,我和家人在心里都很感谢医生。可是这时候医生说了让交二百块钱(其实这时医生的意思是让给他现金二百元,但当时我和家人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他呢还边说边给我开了口服的药,说这药去外边买就行,大概意思是怕我喉咙感染吧)。我说我们带的有医保卡,他说用不了,我说那得办卡啊,他后来说话的意思就是让二百元给他,我说走的急没带现金,能不能少点,他说不行(我和家人当时有点懵,没反应过来),于是我说我微信上好像还有一百八十元钱,他呢也没怎么说,把他的手机微信收款二维码打开了,我呢把我的微信打开,我找了一会儿也找不到微信扫描二维码付款的地方(我不经常使用微信支付),于是让医生拿着我的手机找到了扫二维码的页面,之后我就扫码付了钱(付款时间为20:51)。医生把开药的处方给了我家人,还交代说得吃药,不然怕感染。这时我和家人就匆匆的走了。走在回家路上,我才越想越感觉不太对劲,他不让我办卡,让钱直接给他,他这行为不就是私自收钱吗?这种行为到底对不对呢?我回家后又看了他开的处方,处方上的药名第一个看出来了,第二个没看出是什么药,最后的医生签名是个四位数字,根本不是医生的名字,后来我就想医生为啥不写名字呢,会不会就像以前听别人说的让病人去外面药店买药,药店给医生提成的那种呢? 本来医生治病救人,病人及家人是很感激的,交费看病也是应该的。但是现在且不说他收钱与正规收费标准相差的多少,就这位医生私自收钱的行为总是不对的吧,是不是可以说是违纪了呢?(由此可以想想他之前是不是就有这种行为,或者其他个别医生也有这种行为,所以他才会有这种行为呢?)如果是,那有关部门对这种行为是不是应该有约束,有处罚呢?以后是不是应该有更加严格的监管呢?如果像这位医生的这种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的话,那恐怕会有更多像我这样的患者权益被他们这种行为所侵害了吧?
接网友反映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中心医院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当事医生没有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规范自己行为。虽然收取费用后由科室刷取,但违反了医院财务规定。医院责令其写出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事医生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科室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医院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感谢市民对医院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