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伤不能继续健身,飞扬健身不退12395元私教费[编号:771521]

  蔺波 留言    2025-01-10 19:24:21

  2022年4月份,在张衡路飞扬健身购买私教课60节1111元加上前期未使用完私教课共计67节合计费用12395元。2022年6月份因腿部受伤,做了腿部韧带重建手术,后遵医嘱考虑到不适合继续进行健身运动,从2023年下半年起陆续申请退回未使用私教课程费用。经多次沟通,飞扬健身方均拒绝。2024年12月份通过12345热线进行反馈,12345工作人员给我的部门反馈结果是对方拒绝协调,结束我的投诉。拨打12315热线反馈,12315热线工作人员称这是预收费问题,需要拨打12345投诉。感觉投诉无门,没有哪个部门可以给到明确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协调飞扬健身退回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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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您反映的飞扬健身不退私教费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在各自在的职责范围内管理 相关体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建议向健身行业主管部门体育部门反映,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