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新野鹏升纺织厂保卫科,因厂停电工人要外出我与其中1人发生口角,后接领导电话放行可他出门又折回骑电车冲向我时倒地,左腿发生骨折住院了,挂空床位六十天,新野县公安局也印证我没有主动伤害行为,我是依照公司规定履行职责,可对方将我和厂都告到法院,可法院判已出厂人员又返回公司攻击门卫表明并非履行职责,可我没到下班时间,要求我本人承担所有费用与厂方无关,厂方在本县有权有势,我不服判决,觉得没有厂规我不可能阻拦人家外出我也不可能认识对方于是将厂方上告了,可厂领导知道后让我提交辞职所欠工资去厂里要多次发了所欠工资对半,望领导帮助我解决困难。感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