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2024年上庄乡杨阁村小赵营二组在14年没有动地的情况下,有大批没有耕种地的村民,反应到村,乡,两级以后,经过乡驻村干部了解情况,村包组干部详细说明,现在的情况是组里没有组长。汇报时间已经过了耕种季节,经过两级政府研究决定今年不再动地。。等明年一定早规划,早研究,早实施。力争改变耕种地分配严重不公平的现象。这是两级政府口头承诺的。。。。现在有很多村民对村里的承诺不信任。想要求村里出个书面的东西,承诺明年一定排除一切困难为村民重新分配耕种地。我代表缺地村民恳请领导给我们一个定心丸。求。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上庄乡政府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经了解反映人所在村民小组,多年来一直没有进行动地,符合国家政策。待该组选出合适小组长人选、承包地到期及土地耕种情况成熟时。将依据该组群众集体意见,才能决定是否动地以及动地分配方案。如若后期该小组决定分地,村里也会积极协助,将结合反映人诉求及该组实际情况,为群众合理解决分配土地一事。请群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