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工作组人员违法使用作废的政府文件欺瞒被征收老百姓[编号:769031]

  罗俊彬 留言    2024-10-28 18:32:10

  尊敬的领导: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个普通百姓的诉求! 新野县汉城街道张营社区尾水湿地项目征收补偿工作组的工作人员(自称是土地局和财政局的,不表明其具体身份),关于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问题,与被征收户协商过程中,违法使用已经作废的政府文件提出极低的补偿标准,又以所谓打电话请示其上级领导为由(不知道是欺骗上级领导还是上级领导授意),故意诱导被征收户做出错误判断,以这种故意违法的恶劣行为欺瞒被征收老百姓,致使最终没有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上述工作人员的行为不符合提出的“要经常问问自己,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老百姓做事情?” 强烈要求新野县汉城街道张营社区尾水湿地项目征收补偿工作组按照合法合规的文件重新协商征收补偿协议。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张营社区村民罗先生种植2.8亩1067颗桂花树,按照宛政[2018]14号、新政[2017]6号、7号文件规定予以补偿。关于提到的补偿标准依据已作废文件的问题,经核实,新野县征收补偿工作自2017年3月25日以来一直按照新政 [2017] 6 号、7 号文件规定贯彻执行,南阳市人民政府《宛政[2018]14号文件》仍继续有效,不存在使用作废文件的情况。我们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希望与你坦诚沟通、相互理解,共同推动尾水湿地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