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新野县正弘阳光花园的住户,小区内自己打的井供水,水质一直很差,住户注意的都拎桶在小区里的扫码供水点买水,前几年县自来水公司要接入供水,因为其物业是县房管局工作人员王森个人承接的(明义上对外是他妻弟的生意),物业公司为了卖自己打井抽的水,称找不到当初的水管道图,不配合自来水管道接入,至今别人都吃上丹江水了,我们小区还在吃着不放心的井水,也不知到污染了没,希望县领导督促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司协调解决,不能说是和物业公司老板是同事就牺牲整个小区居民的健康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房产中心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经调查,该小区物业公司系新野县鑫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某,未发现物业是房管局工作人员承接的情况。
2、物业公司为相应政府号召,积极配合自来水公司向小区接入丹江水,自来水公司已将外部施工管道铺设完毕,在对接小区主管网时未找到小区主管网接头,为此,物业依照当时建设规划图纸标注,已在小区挖开三处,但仍未找到主管网接头。因此不存在物业不配合自来水管道接入问题。鉴于目前情况,物业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7日,联合社区物管会共同商议,于2024年11月22日前,由物业公司依照前期设计规划图纸,继续对小区局部部位开挖,进行主管网接口查找工作,争取尽快对接自来水主管网,向小区通上丹江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