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野县红旗社区宅基地问题[编号:769651]

  刘志斐 留言    2024-11-17 13:03:16

  各位领导:大家好! 我是新野县一位普通市民,在2006年我用10万元购买了红旗社区宅基地三间,可至今为止房子不让盖,钱也不给退,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十万元对我们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我找社区找汉城街道办事处都推三推四,不给任何解决办法,我们老百姓办事实在太难了,所以只能劳烦领导在百忙之中给我们一个解决办法,不胜感激,盼解决!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汉城街道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汉城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事情进行调查,2006年前后,为了解决吴新芳等35户群众务工经商问题,同时增加小组集体收入,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红旗一组将0.4704公顷集体土地以留地安置的形式,预售给吴新芳等35户群众。2008年,中共河南省委出台了《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豫发[2008]7号),规定“县城规划区和市区内一律禁止审批居民宅基地”。宅基政策的调整导致该35户应建户至今未获准建设。

该问题由来已久,涉及政策等多方因素,化解难度较大。经调研,初步形成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退付购宅基户;二是整合周边土地资源,对该宗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农贸市场或商住小区,在项目建设时予以解决。

下一步,汉城街道将继续积极征求各方意见,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促进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