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新野县社招教师公告在2023年7月19日发布,参加新野县社招教师后一年内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因未取得,在今年12月份被通知辞退。但2024年4月6号校招公告清楚写到须在入职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检验他们教师资格证,公平何在。请求领导让我们和校招一样,再给我们社招新教师一次机会,我们将努力工作,把毕生精力献给伟大的教育事业。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教体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2023年新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政策透明,程序严瑾,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2、2023年7月19日发布的《新野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对聘用人员教师资格证条件做出了明确要求:2023年以前的毕业生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但见习期满一年后,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2023年9月1日起被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在上岗前均签写有承诺书,承诺“2024年9月1日前若未能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主动解除与学校的聘用关系,停发工资,注销编制。”
4、2024年校招人员的招聘办法按照2024年校招公告要求严格执行。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