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文化广场阳关花园物业三楼搭建违章建筑住人严重影响采光,有上下旋梯,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大风天气容易吹下来伤人,房管局到现场不执法就走了,城管局也不拆除,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没有下文了,是不是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拆除,请县长关注。城管局和房管局说为了防止漏水,哪都是胡扯,眼瞎忽悠老百姓。投诉二年多没有实质紧张,我也是人民群众,也是退伍子弟兵,作为政府要不要为老百姓做点实事,我们是人民群众,是退伍老兵,不是刁民,我有反应问题的权利。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房产中心、城管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新野县城管局规划中队于2024年12月24日到阳光花园物业办公室就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物业公司反馈,阳光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接收小区时,地产仅配备三间物业办公室,远不足办公需求,且无党支部和会议室用房。后因办公室年久漏水严重,极大影响物业办公,由于原建时楼顶水泥层烧坏,物业多次维修均无效,因此,物业于2022年在不影响周边业主采光的前提下,于楼顶建设简易铁皮房,以此解决屋顶漏水及办公用房不足问题。在争取部分业主意见并同意的情况下,向房管局稽查队申请过建棚,并提交情况说明,以便更好地服务业主。当时该案件已移交房管局稽查队进行调查,要求物业进行整改,依规处置。
下一步,城管局规划中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并且联合房管局稽查队共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