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阳关花园小区物业办公室二楼搭设违建住人严重影响采光[编号:771265]

  fws 留言    2025-01-06 08:30:33

  认定的违建既然你们不管,老百姓卖个菜,被城管感的到处跑,我想省和中央部委反应,我都不信,人民的天下,不是某某几个保护伞的天下,房子少了你可以租用商铺,如果人人都搭设违建,这个社会还这么管理。要求必须拆除;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房产中心、城管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阳光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接收小区时,地产仅配备三间物业办公室,远不足办公需求,且无党支部和会议室用房。后因办公室年久漏水严重,极大影响物业办公,由于原建时楼顶水泥层烧坏,物业多次维修均无效,因此,物业于2022年在不影响周边业主采光的前提下,于楼顶建设简易铁皮房,以此解决屋顶漏水及办公用房不足问题。针对该问题,房产中心人员与城管执法部门人员于2024年9月11日经现场进行查看后,房产中心向该小区物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于2024年9月14日前拆除违规搭建房屋,恢复原状。现经房产中心调查仍未拆除。鉴于房产中心已要求其整改未果,下一步由城管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房产中心督促物业公司积极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