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违规采砂[编号:775296]

  王元京 留言    2025-05-05 14:16:34

  各位领导你们好! 现将新野县歪子镇三河村位于白河滩地。8,9,10,11,12等村民小组,涉及一千二百余人的承包地,由县水利局某某某承包,实际属个人承包,组建了一个大型采沙机构,把农民承包地毁掉300来亩,因白天农民干扰在夜间施工,目前已建成,正在进行采沙作业。 在此我村1200多人反对在此建沙场,对广大村民的危害极大。因采沙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几口井没有水可抽,对村民收入大面积绝收或不收。人为改变河道,严重影响自然生态。 因此三河村民恳求领导实地考察,体验民心感受民意,使沙场不建,让村民的承包地回归。使农民有希望解决温饱问题,在此期间也多次向县有关单位反映此事,阻于面子及各种因素和利益,以不能解决而告终。 我们三河村民再次恳求重视此事,还回一个公道!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水利局、淯新砂石公司、歪子镇政府抓好落实。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歪子镇三河寨村采砂点位于三河寨村白河右岸河道滩地内,采砂区域位于水岸线和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权人为新野县淯新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淯新公司),河道采砂长度为桩号5+820--6+575,总长度755米。

一、关于反映采沙地为歪子镇三河寨村8、9、10、11、12等村民小组1200余人的承包地,采沙毁坏农民承包地300余亩的问题。问题不属实。该采砂区域位于三河寨村马河自然村,涵盖8、9、10三个村民小组,采砂区域位于白河河道水岸线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见附件1),该区域属水行政主管机关管辖。故不存在该采砂区域为村民承包地的问题。

二、关于反映县水利局某某某承包该采沙区域组建大型采沙机构的问题。问题不属实。该采砂区域于2024年11月11日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淯新公司,该公司已于2025年4月11日取得新野县白河歪子镇三河寨东侧的《河道采砂许可证》(见附件2),4月19日已进行四址定位和开采区域标示。故不存在采砂区域由县水利局工作人员某某某个人承包且组建大型采沙机构问题。

三、关于因白天农民干扰,进行夜间施工的问题。问题不属实。经县水利部门执法人员和歪子镇政府、三河寨村委会工作人员连续三日夜间蹲守(见附件3),该采砂作业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未发现其夜间施工问题。

四、关于三河寨村1200人反对在此建沙场,对村民危害极大的问题。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组实地询问三河寨村支部书记和走访该村部分村民,有部分群众对建设砂场存在抵触情绪,但未发现大规模群众反对建设砂场和危害群众的现象,属地政府已组织群众进行政策宣讲。

五、关于因采沙造成地下水位下降,部分水井无水和土地大面积无收或绝收的问题。问题不属实。根据《白河南阳市新野县段2025年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其中对河道采砂范围、深度、宽度等数据具有严格的执行标准,不会造成因采砂而导致地下水位下降、井水无水和农作物绝收的现象。经三河寨村委会负责人反馈,临近河道管理范围的农田,土壤含沙量较大,存在易干旱、蓄水性差的特性,但未出现绝收现象(见附件4);因近期降雨量较小,存在有机井地下水位下降的情况,但该现象为历年规律,并非因采砂导致。

六、关于人为改变河道,影响自然生态的问题。问题不属实。淯新公司在此处设置采砂点系经过多部门、多层次专家反复科学论证,并结合白河河道的自然生态风貌,最终得以确定的结果,不存在改变河道的情况。

七、关于多次向县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均无果的问题。问题部分属实。县水利部门及镇政府已向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反映群众表示认可无异议。

下一步,新野县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在做好群众基础工作同时,有序开采砂石资源,实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河道采砂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附件1:白河南阳市新野县段三河寨可采区2025年采砂点平面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附件2:河道采砂许可证、市水利局关于白河新野县段2025年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的批复(宛水河〔2025〕6号)。

附件3:执法人员夜间蹲守图片。

附件4:附近耕地种植情况图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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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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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