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乔治水 联系电话:18538967716。 反映人:张保龙 联系电话:15890883836。 被反映人涉嫌非法经营售卖(项目):新野县华峰物流园项目。 反映事实及依据:新野县华峰物流园项目存在非法用地、在 工业用地范围上开发建设并将建成临街或临路2间三层房屋进行非法售卖,位置:汉城街道键康路东段南侧,上亿广场对面,反映人已掌握相关证据音频资料用于证实反映情况属实。 2024年5月16日,华星科创法人郭书德作为华峰物流实际控制人在华峰物流院内向县领导介绍华峰物流项目建设情况,2024年8月份物流园项目已建成3万多平方米数量多达一百多套房屋的2间3层房屋通过抖音媒体、房屋中介熟人介绍等多种渠道面向市场出售,其相关售卖经纪人明知所售房屋不具备商品房资格但仍分别以每套88万-135万商品房形式推向市场,因此,华星科创法人郭书德作为华峰物流实际控制人在华峰物流院涉嫌以以企业经营发展为由骗取政府项目用地建设规划,擅自将工业用地开发建设进行售卖,实际建设一百多套临街、临路商铺供向市场非法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 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但该前提是必须查证其违法买卖的事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该非法建设经营行为所涉及建设体量大,涉案金额高已经涉及违反了非法经营罪,作为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国家批准的工业用地开发房地产违法售卖其相关财务是否存在造假,我们希望公安机关就该反映责成县市两局立案侦查并向省厅反馈立案调查意见(从已售出房户调查入手固定证据,在项目周围公布登记非法买卖登记接受群众提供有限线索)。 反映人同时掌握相关反映的音频,视频资料证据,特再此 逐级进行信访反映,希望政府予以所反映问题进行核实调查严厉查处企业弄虚作假、违法开发扰乱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新野县自然资源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该土地原属于汉城街道办事处芦庄社区第八、九、十、十五居民小组土地,经省政府(豫政土〔2016〕516号)和(豫政土〔2014〕324号)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18年11月25日,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新野县新野县健康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XG〔2018〕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新政土〔2018〕40号)批准了该宗地出让方案。南阳市华峰物流有限公司竞得了土地使用权。面积172591.13平方米(258.778亩),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举报人反映的非法转让土地的问题不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华峰物流园存在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下一步督促南阳市华峰物流有限公司对问题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对该案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