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山小雪欲购买一处商品房,2024 年 11月到汉化学府看房,该公司售楼部宣传买顶楼赠送楼顶面积,承诺楼顶上面积归购房人所有,购房人可以在顶楼搭建阳光房或其它建筑,售楼部还给举报人看售楼部顶楼上搭有阳光房的沙盘效果图。举报人孩子多,就决定了买这个顶楼可以在上面搭建一个游戏房供孩子们玩耍。遂于 2024年 11月 19日以高出其它特殊楼层1000元的价格和该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全款,合同约定 2024 年1 月交房,但至今未交。该公司还和举报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明确写明楼顶上面积归举报人所有。现举报人咨询相关部门回复说,顶楼属于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允许乱搭乱建,如果乱搭乱建有关部门要拆除掉。且2025年4月2日汉化学府开发商在没有通知举报人的情况下不明原因的把举报人所买的水泥钢筋混凝土现浇的阳台顶拆了,现在房子阳台完全处于露天漏雨的状况,问了开发商回复说等房子验收合格之后再把阳台顶用玻璃遮盖。后举报人咨询规划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说是因为开发商房子楼顶阳台属于违规建筑所以责令其拆除。举报人找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该公司拒不解除。 举报人认为,该公司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的方式诱骗举报人以高价买房,还企图用玻璃替换钢筋混凝土阳台顶,其行为已构成商业欺诈,请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的行为予以调查处罚。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房产中心、市场监管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山女士所购买汉华学府小区3号楼顶层房屋,建设时阳台顶部有钢筋混凝土前沿,但在后期验收时由于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已将阳台顶部前沿拆除,现处于露天状况。对此,山女士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在楼顶搭建阳光房,并恢复阳台钢筋混凝土前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表示由于不符合规划要求,无法恢复。同时地产考虑到反映人阳台处于露天的情况,计划下一步采用钢化玻璃作为前沿解决该问题,但山女士对此不认可。综上所述:
1、顶楼部位属于公共部位,未取得规划许可搭建阳光房将涉嫌构成违法行为。
2、要求退房退款的问题,新野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调解,双方同意退房退款,但南阳恒发置业有限公司因账户被法院冻结,拿不出现金,反映人不同意等法院解冻后再退款,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市场监管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终止调解,双方同意终止调解。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南阳恒发置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已于2025年7月7日对其立案调查。
上述处理意见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被反映人进行了反馈,反映人同意上述意见,若有疑问请致0377-6622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