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春天花园一期物业乱收费,请领导亲自督办。[编号:777368]

  陈生 留言    2025-07-04 23:03:15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新野县春天花园一期的业主,该小区从2022年3月开始,水费一直收2.85元/吨,而发改委明确规定2.55元/吨,每吨多收0.3元,已严重乱收费了。不管是自来水公司收还是物业收超1分钱都属于乱收费。为此,今年初我在12315反映过,市场监督局回复说水亏损,亏损跟业主们毫无关系,亏了就不要干。再者全县别的小区也只收2.55元/吨,这说明市场监督局严重不作为!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亲自下来督办,不要转办,因为地方都是忽悠业主们的,多谢。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该小区目前执行水价为2.55元/吨,并且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另收取0.3元损耗费用。产生0.3元/吨公摊水费的原因:我执法组对春天花园一期账目调查后发现,因自来水公司未抄表到户,对准春天花园一期是一块总表,且水价是按现行水价2.55元/吨收取的,2024年1月至12月春天花园一期共计向自来水公司上缴51540吨水费,计51540*2.55=131427元,向所辖小区住户916户收取了44960吨水费,计44960*2.55=114648元,亏损6580吨水费,计6580*2.55=16779元,均摊到每吨水(损耗)16779除以51540=0.325元。

综上所述,春天花园物业在执行自来水政府定价的基础上每吨加收0.3元是基于实际水费成本的合理支出,认定其乱收费的理由不成立。

小区业主和小区物业公司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建立的合同关系,如果业主认为其行为构成侵权,建议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诉讼解决。欢迎您继续关注新野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