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明迪玩具有限公司违法欠缴社保及监管部门不作为的举报信 尊敬的上级监管部门: 本人系南阳市明迪玩具有限公司技术岗位员工,现就公司长期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欠缴员工社保、医保及公积金,以及当地监管部门不作为等问题举报如下: 一、企业违法事实清晰,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普遍欠缴社保,员工入职该公司多年,入职至今公司未办理任何参保手续。据了解,公司实际员工规模达数百人,然而通过天眼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其参保人数仅为11人,意味着绝大多数员工均被剥夺了依法享受社保、医保及公积金的权利,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强制性规定。 明星企业失德,带头违法破坏法治环境:明迪玩具有限公司作为新野县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多次登上地方头条头版报道,被冠以“明星企业”称号,本应成为依法用工的标杆。但实际却将法律规定抛之脑后,以虚假承诺欺骗员工,用违法行为规避用工责任,其示范作用完全背离政府引进初衷,对当地劳动用工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二、监管部门不作为,纵容违法行为持续 新野县税务局、人社局作为负责社保征缴和劳动监察的主管部门,对明迪玩具的违法行为长期视而不见:既未主动核查企业实际用工与参保人数的巨大差距(数百人实际用工仅11人参保),也未对员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存在明显的监管缺位。这种不作为不仅让员工维权无门,更变相纵容了企业的违法底气,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现恳请上级部门介入调查: 责令明迪玩具有限公司立即为在内的所有未参保员工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保、医保及公积金,并依法处罚; 对新野县税务局、人社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追究其不作为的责任; 督促企业公开整改,切实承担起“明星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企业保险局、税务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2025年7月30日,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经查询社保信息系统,南阳市明迪玩具有限公司2020年7月在我县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截止目前共为24名职工进行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现有15名职工正常参保缴费。近年来,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领导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和工信局负责同志曾多次到该公司进行社保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政策,要求明迪公司全员参保,按时缴费。并重申了《社保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要求该公司对未参保职工,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不能以企业经营效益不好、人员流动性大、职工个人不愿参保等理由侵害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形成了一致意见,启动稽核程序,对该公司进行社保稽核。现稽核科工作人员已开始收集有关材料,办理稽核手续,近期将对南阳市明迪玩具有限公司开展稽核工作。对应参保缴费人员,将敦促该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该补缴的责令该公司按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要求,提供补缴职工的原始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与补缴条件相关的原始资料,符合补缴条件的,我们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努力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南阳市明迪玩具有限公司并未进行公积金单位开户,未按规定给名下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接到举报信息,新野管理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多方协调,取得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并先后同公司总经理陈玉杰、相关负责人郭主任进行电话沟通,讲明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利害关系,公司负责人郭主任表示,将尽快向上级领导汇报,协商解决当前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后续公司如不配合,管理部将上报市中心,按照《条例》规定,进行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