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野县建业尊府售楼部及销售人员韩静欺诈消费者的举报信[编号:778114]

  鲍宇帅 留言    2025-07-30 13:57:10

  关于新野县建业尊府售楼部及销售人员韩静欺诈消费者的举报信 尊敬的市场监管部门及房地产主管单位: 本人现就新野县建业尊府售楼部及销售人员韩静存在的欺诈销售、强制交易、违规收款等行为进行实名举报,恳请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举报对象 - 新野县建业尊府售楼部 - 该售楼部销售人员:韩静 具体事实与经过 虚假承诺诱导付款:2025年7月,本人在新野县建业尊府售楼部咨询购房时,销售人员韩静主动接待。她明确告知:“必须先交10000元意向金,才能进一步洽谈房屋价格、查看具体房源;若最终没看中房子,这10000元意向金可以全额退还。”在其反复保证下,本人于当日通过微信将10000元转账至韩静个人账户。 隐瞒信息强制签约:付款后,韩静拿出一份协议,声称“只是走个流程”,在本人未仔细查看内容、对协议条款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断催促签字。事后本人发现,协议内所有内容均由售楼部单方填写,且未对“意向金”与“定金”的区别进行任何说明,更未告知“定金不退”的相关条款,属于典型的隐瞒重要信息、误导签字。 意向金变定金拒绝退款:因未选中合适房源,本人依据最初约定要求退还10000元,但韩静及售楼部却突然改口,称协议中写的是“定金”,不购房就不予退还。这种将“可退意向金”擅自转为“不退定金”的行为,完全是欺诈消费者,且韩静要求将款项转入其个人账户的操作,也涉嫌违规收款。 开发商态度恶劣,损害品牌信誉:在本人多次沟通退款过程中,售楼部及韩静态度强硬,拒不处理。作为知名房企旗下项目,如此漠视消费者权益、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不仅让人心寒,更严重损害了“建业”的品牌形象,难以让人相信其能保证房屋质量。 举报请求 依法查处新野县建业尊府售楼部及韩静的欺诈销售、强制交易、违规收款等违法行为; 责令新野县建业尊府售楼部及韩静立即退还本人支付的10000元款项; 对该售楼部及相关人员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避免更多人受骗。 本人已保留微信转账记录、与韩静的沟通记录、相关协议等证据,可随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望尽快介入处理并反馈结果,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房产中心、市场监管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新野县建业尊府销售人员韩静未存在的欺诈销售、强制交易等情况,新野县建业尊府销售人员韩静在和顾客接洽沟通过程中说明了各项购房条款、在客户的确认下客户签订了《认购协议书》。2025年8月4日,房产中心稽查队、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新野县建业尊府办公室组织调解,市民诉求想要退房、退钱、经调解,新野县建业尊府张经理要求根据《认购协议书》合约约定、20%违约金,同意退款8000元,市民对新野县建业尊府销售人员韩静造成的舆论进行道歉,双方同意扣除违约金后,其余钱款走流程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