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野县西环路红旗一组商户,前段时间红旗社区一组组长江峰带人到我门店收取卫生费,按照一间(3米左右)100元的标准收取,收取我200元,本想问下执行文件是什么,被江峰骂骂咧咧的说,让你们交就交,不愿意交就关门,请问下政府,现在老百姓问下问题就被恐吓,现在还存在村霸?收费标准到底是多少?小组收费是否合法?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汉城街道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关于恐吓居民及村霸行为”,通过走访周边居民及同行人员证实,江峰同志不存在辱骂居民及村霸行为。
2、“关于卫生费收费标准及小组收费是否合法”,经查,为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高质量运行,持续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根据县新办〔2023〕16号关于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乡镇街道承担费用征缴工作的通知二、征缴任务。根据2023年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河南省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中“河南省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按1-7元/月·户执行;河南省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按0.1-3元/平方米·月执行”的规定,我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同时通过居民代表商议,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按70元/年·户、临街商户按100元/年·间进行收费,收费合法合规,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