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书院路西侧卫校口的红绿灯喇叭播报 每天早上及下午都循环播放 对周遭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国家《城市区域噪音标准》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 禁止任何单位 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广播喇叭。第六十三条(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 学校 机关 科研单位 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 文教科研区和机关或者居民住宅的区域。卫校口旁紧邻医院 又不乏多数居民居住的区域 属于住宅区域 安装喇叭高分贝播报属于是扰民的行为 如果真的为了交通安全 不应该用此等扰民的做法来管控交通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妥善解决此事 。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公安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交警大队已安排人员对播放时间调整,声音降低,已将原来的7:30播放调整到8:10分播放,并将音柱播放声音向下调三分之一。为了公共安全,请反映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