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好! 我叫徐书芳,现致函反映我在制止不法侵占违法建设后遭遇行政拘留及相关事件处理中的问题,恳请领导予以重视并核查。 徐书芳,今年52岁,家住河南省新野县汉城街道办事处民主街541号无固定工作及社会保险。七年前其丈夫病故,独自抚养三名子女,最小年仅8岁,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家中尚有一位百岁高龄的父亲需赡养,生活压力巨大。 今年7月7日,邻居买凯擅自侵占我家土地,并强行砌墙(系违法建设,有政府《停工通知书》)。我上前理论时,被对方放犬咬伤,经医院诊治并有相关记录。当日,我们先后向新野县政府及汉城街道南关社区多次反映该情况,均未获处理。我父亲因此事气愤交加,健康状况恶化。为安抚老人及制止违法建设持续发生,于次日(7月8日)上午尝试推倒部分墙体(仅推落数砖,未能推动),下午雇请推土机将墙推倒(该墙1米高20余米长)。 新野县公安局汉城派出所接警后到场处置,告知双方保持现场,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听从民警指示,积极联系律师、查找土地权属资料,并至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建议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诉讼。 然而,在此过程中,8月11日,买凯家再度违法动工砌墙。我们报警后,汉城派出所出警民警在现场无视政府出具的《停工通知书》(该工程未获施工许可,属违法建设),反而支持对方继续施工,该情况有现场视频及音频为证。民警该行为已超出其职权范围,客观上助长了违法行为持续发生。 我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不得已投诉媒体。得知此情况,新野县公安局汉城派出所于8月16日(星期六)下午出动特警车辆及十余名警力,至我家中,当着邻居和我小孩的面,将我强行铐上手铐带走(过程中致其胳膊扭伤),行政拘留14天。 我本来就是受害者,为制止违法行为发生,但是派出所蛮不讲理支持违法建设反将我拘留14天。我目前精神恍惚,情绪极差,我们全家深感不公与无助,三个年幼子女更是整日处于惶恐之中。 我们坚决要求新野县公安局: 一、对该案办理过程予以全面复查,查明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乃至打击报复的情形; 二、对涉及违法违规办案的相关民警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就本次事件给出合理解释,并向我公开道歉,恢复其名誉,还我一个公道。 我本就是一个农妇,希望能够依法公正处理此事,否则,我将以*相搏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捍卫我的尊严。 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尽快调查处理。 投诉人:徐书芳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18336668329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公安局、汉城街道办事处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徐女士所反映案件系新野县公安局依法办理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该案由当事人买某于2025年7月8日下午报警,接警后新野县公安局汉城派出所值班警力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后经查系当天下午,徐女士指使他人将买某家院内树木等物损毁。汉城派出所民警处警后依法对该案受案侦查,于8月16日将违法行为人徐女士抓获,根据所掌握证据,报经新野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审核,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2025年9月4日,汉城派出所民警石朝与反映人徐女士沟通该案处理情况,并告知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得再采取个人极端方式与邻居发生二次冲突。民警对徐女士进行析理释法,其对民警工作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