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编号:781429]

  王腾达 留言    2025-11-10 14:36:25

  新野县朝阳路与百宁街写斜对面万德隆电器广场中午1.2点用喇叭大音量宣传 影响休息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公安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新野县公安局汉城派出所东关警务室已对该问题进行了核实,经民警实地调查,万德隆电器广场存在使用喇叭设备进行宣传,音量较大。处置民警与万德隆电器广场负责人就喇叭宣传音量较大造成扰民现象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已造成噪音扰民,并与其负责人协调使用喇叭宣传的时间和音量大小问题,同时告知其负责人不得再次出现噪音扰民现象。

欢迎您继续关注新野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若有疑问,请致电:1833669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