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南阳市领导的信 尊敬的南阳市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名叫郑俊,此刻正躺在南阳骨科医院病床上,因遭遇交通事故且后续处理遇到困境,实在走投无路,才冒昧给您写信求助。 11月8日下午13点42分,我在新野县“在水一方”路口被一辆电动汽车撞倒。事发后,司机曾下车想拽我起来,可我当时已感觉身体剧痛、完全动不了,便先报了警。旁边一位好心的姐姐见状,也立刻帮我拨打了120。让我没想到的是,司机见此情景竟想逃走,我察觉后立刻再次报警,才暂时制止了他。可他却辩解称“要回车里穿件衣服”,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彻底逃离了现场。 后续我联系周围店铺查看监控,才清楚了解到:事发时肇事司机从最左侧车道突然变道到最右侧车道,这才直接撞倒我;而且撞倒我后,他虽有短暂扶我的动作,但见我无法起身,就躲到了车旁,直到救护车赶到,他便趁机逃走了。经医院诊断,我伤情严重,存在锁骨粉碎性骨折、脚踝内侧骨折,且外侧韧带拉伤,医生已安排我在11月12日进行手术。因身体状况和手术安排,我暂时无法接听电话,沟通多有不便。 事故发生后,我一直通过家人催促交警部门处理此事,盼着能尽快找到肇事司机,维护自己的权益。11月11日下午,交警告知我人已经找到了,我当时特别高兴,以为事情终于有了进展。可当我让二舅去交管所核实情况时,却发现到场的根本不是肇事司机本人,是对方找的人顶替——真正撞我的人大概50多岁,而顶替者已经80岁了。 现在我的处境更是雪上加霜:母亲是二级残疾,行动不便,只能在家干着急,帮不上任何忙;父亲是三级残疾,却还要拖着不便的身体在医院照顾受伤的我;弟弟年纪还小,正在上学,也无法为家里分担。我躺在病床上,一边要面对手术和康复的压力,一边要担忧事故处理的进展,看着家人为我奔波焦虑,自己却无能为力,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知道您日常工作繁忙,但这件事关乎我的切身权益与后续治疗,更直接影响着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恳请您能关注我的遭遇,督促相关部门彻查此事,尽快找到真正的肇事司机,让他承担应有的责任,还我一个公道。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信件,盼复! 写信人:郑俊 联系电话:13653860921(注:11月12日因手术无法接听) 日期:2025年11月11日
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新野县公安局经调查回复如下:
经查:2025年11月08日中午,张某某驾驶电动四轮车沿新野县汉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淯翔路交叉路口西100米处,与同向行驶郑某驾驶“台玲”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郑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某驾车逃逸。后于2025年11月11日在张某某家中将人车查获。
针对留言人反映的“换驾、包庇”行为,我局交警大队综合事故现场及沿途监控视频、肇事车辆事发前后活动视频、肇事车辆驾驶人人像抓拍图片、现场人员陈述等证据材料,确定事发时肇事司机为张某某。张某某到案后,对肇事行为供认不讳,供述的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双方车辆及人员受损等情况与事故事实完全一致,不存在留言人反映的“换驾”等行为。
下一步,我局交警大队将继续严格依法推进该案办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