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被撤职后,长时期拒不交账本——从小村的“模糊账”,看大镇的“糊涂账”! 南阳市新野县王庄镇西高营村原会计杨某,被不同群众长时期、多渠道举报后,已被撤职3月有余。杨某一直拒不交账本。镇党委蒋鑫、镇纪委丁阳及镇党委、镇纪委,非常清楚此事,但是无所作为。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调动或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理的交接程序,目的在于明确移交与接管责任,防止账目混乱或财务漏洞。 该村原会计杨某行为违反《会计法》;王庄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蒋鑫)、纪委(主要负责人为丁阳)懒政。 从该村的小“模糊账”,能看到该镇的大“糊涂账”。 望新野县党委、新野县人民政府督促王庄镇党委、纪委尽快改正。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王庄镇政府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西高营村原会计杨××于2025年7月19日辞职,其所担任西高营村委的相关工作,经村两委会议研究,转由该村村委委员乔××暂时负责。杨××任职内所经手账目,已于今年10月份接受了县审计组的离任审计,相关账目将于本月底前,由王庄镇三资办主持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