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南阳市新野县鑫联地产文景苑违规收取燃气初装费事项[编号:782008]

  时净晓 留言    2025-11-27 13:28:50

  尊敬的市领导县领导你们好!关于新野县燃气初装费问题,我是一位新野县文景苑小区的一名业主, 关于小区的燃气初装费的费用退费的问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1年3月1日起取 消供气环节燃气初装费。2019购房鑫联地产已经代收了燃气初装费,但是燃气初装费开票的日期是2021年6月7日,开票的日期是在2021年3月1号以后开的,请问一下,根据有关规定,是不是也可以退费? 根据豫政办[2021]66号)文件规定 即2021年3月1日后新建和在建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气,暖管线及配套设施(含气量装置)的建设安装费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鑫联地产还问我们收取燃气初装费2600元,存在不合理违法违规操作,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房产中心、市场监管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2025年12月3日,经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房产中心在市场监管局三楼会议室对文景苑小区收取燃气初装费问题进行研判:关于燃气初装费的问题是依据《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66号)文件要求:“2021年3月1日后在建和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计量装置)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反映人于2019年已缴纳燃气初装费,后续开具的发票是对收款手续的补充完善。经研判,不符合有关燃气初装费退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