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太阳城小区充电桩乱收费问题严重[编号:782080]

  蔺恒超 留言    2025-11-29 13:11:33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是新野县汉城街道崇文社区太阳城中兴学府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的铁塔电动车充电桩存在长期服务费收费太高问题,居民充电负担很重。 经朋友和业主了解到同是新野县的鑫汇颐景苑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桩收费低很多,具体对比如下: ①鑫汇颐景苑小区充电桩电费为0.568元每度电,服务费为0.232元每度电,充电费用合计为0.568+0.232=0.8元每度电。普通家用两轮电动车一元钱可以充8个小时左右。充电总费用折合每度电0.8元。 ②太阳城中兴学府小区充电桩电费也是0.568元每度电,服务费是按功率按小时分了9个档次计算。普通两轮电动车一元钱只能充4个小时左右。充电总费用折合每度电1.25元到1.86元之间。(多位业主充电记录明细综合数据,可以来小区核实) 小区居民认为,充电桩企业运营需要适当的盈利我们都可以理解接受,但电动车充电作为百姓衣食住行中基本的民生问题,希望充电桩企业多从民生方面考虑。 我们的诉求是:我们也不说非要按鑫汇颐景苑小区的充电服务费0.232元每度电标准,可以比鑫汇颐景苑小区服务费稍微高一点,但是服务费一定要按用电量核算,比如我们太阳城可以比鑫汇颐景苑充电服务费高0.2元每度电,服务费按0.432元每度电计算,综合充电费用为1元钱一度电,这样的话谁的电动车用的电量多,相对服务费也多一点,充电桩企业也有盈利。如果铁塔充电桩企业执意还是按功率按小时或者综合充电费用降价太少业主们将考虑更换引进其他充电桩企业。麻烦领导们帮忙协调,盼回复解决,谢谢你们。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房产中心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咨询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依据省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4]433号)第一条:“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第三条:“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的规定收取充电服务费。该小区充电桩运营服务商为铁塔公司。我单位接到业主反映充电服务费高问题后,积极对接市场监管局,计划于2025年12月12日前联合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召开关于太阳城中兴学府小区充电桩服务费问题召开联合座谈会进行研判,研判结果由物业公司及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争取圆满解决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