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子的时候是20年8月份当时预交了燃气初装费,我们也不懂,现在听说根据政策制度这个是不用交的,请问什么时候给退呢?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房产中心、市场监管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针对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活动中的收取燃气初装费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6号)规定,2021年3月1日后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施(含记量装置)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也即2021年3月1日前收取的燃气初装费可以收取,不在退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