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在农田灌溉排水渠上违法建院墙[编号:782502]

  李东喜 留言    2025-12-11 07:27:20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是新野县施庵镇曾营村东李湾12组村民李东喜。 被举报对象:我前面的邻居,新野县施庵镇曾营村东李湾12组,村民,张文军(男)。 现就张文军一处违法违章建筑问题向市领导提出举报。以下是该违法违章建筑的详细情况及我的举报理由: 一、建筑基本情况 1. 建筑位置:新野县施庵镇曾营村东李湾12组,X039公路边东沟桥。 2. 建筑规模:该建筑宅基地东西13.3米。南北17米左右。坐北朝南 2层,8米。申请建房高度8米,已建够。为二层砖混结构。 3. 建筑用途:该建筑主要用于居住。 4. 建筑时间:该建筑于2025年8月开始建设,至今主体基本完工。辅助建设未完工。 二、违法违章建筑问题 1.扩建超占时间以及位置目的:超占建设时间:2025年10月16日。位置:在他家宅基地东西13.3米面积以外,往东占2米,排水渠上面,打桩下钢筋水泥,然后在桩上面做钢筋水泥圈梁,后有建设砖墙,擅自改变排水渠用途占为己有。目的是以后在超占的地方搭建铁皮房。 2. 张文军房屋主体建完。在建设院墙施工中。院墙往东超占排水渠2米左右。并未向相关部门申请超占,并没有获得超占建设许可,属于擅自超占建设。有相关证据材料,照片,有照片10张。村里房建专干和乡里,在没超建之前,在现场有阻止。有口头通知明确告知不能超占。但张文军强行施工超占。 3. 侵占公共利益:该建筑在建设过程中侵害了我家排水和村内耕地灌溉,排涝,泄洪,村庄公共排水,影响了村庄的正常排水。 4. 安全隐患:由于该建筑占用排水渠未经专业设计和审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周围环境破坏,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三、事情因果 1. 张文军家什么时候有想法建房我不知道,(应该是在2025年8月初或者7月份)我是学生放暑假我回来陪学生。8月18日到家听别人说他家要建房。事后才知道,他家申请建房去批建房证,没有当天给他办,他一直怀恨说我阻止他开建房证。我都没在家我也不知道。 2. 为了邻里关系配合他家建房,8月25日协商说我家墙头扒掉,房子建好帮我垒墙。排水地坪挖机砸坏的帮我修。他家地基不能建的太高。滴水坡不能建的太高,太宽。他家二楼顶雨水不能放任到处流。影响邻里和睦。现在他家地基和滴水坡差不多比我这边高1米左右。还很宽影响我家排水。滴水坡高1米,我这边矮那我院墙要建多高。 3.他家一层建好没帮我垒墙,二层建好也没帮我垒墙,修排水地坪。 中间去找他和村乡说垒墙修排水地坪,关于滴水坡事。一拖再拖。张文军他有时间扩建超占2米左右,打桩垒自己院墙,还没有提出来给我家垒墙修排水地坪。(10月16日-11月19日之间,村镇两级明知道张文军家在扩建超占院墙施工中,无人管) 4.时间拖到11月19日扩建超占排水渠已经全部完工。把我老娘打倒住院,报警派出所介入。乡镇下午18点左右才下达书面停工通知。 然而张文军接到下达书面停工通知后,11月20日到12月10日之间每天还在施工中。无人问津。我中间多次联系村里,多次联系乡镇电话手机无人接听,去乡镇找不到人。 综上所述,我恳请市领导对该违章建筑问题予以重视。依法对该违章建筑进行查处,责令其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我相信,在市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一定能够维护好我村的规划秩序,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已回复
新野县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施庵镇政府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双方核心矛盾源于历史积怨太深:十几年前,反映人李东喜建房时,被反映人张文军曾进行阻挠,导致双方产生隔阂。多年来分歧积怨未彻底化解,隔阂持续加深,给调解工作带来一定难度。镇村两级及镇规划所、城建所自9月23日至今多次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能调解成功,目前仍在调解中。

施庵镇人民政府于12月13日,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分别将双方组织至曾营村部,根据双方目前诉求,拟定调解协议,目前正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欢迎您继续关注新野县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若有疑问请致电0377-66462226。